10/13/2010

■基礎工程(26)字詞討論之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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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;的、地、得。

鄭愁予寫「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緊掩」,「底」是詩的語言,新聞中不用。
至於「的、地、得」,新聞寫作都常用,詞尾的部分誤用嚴重。

我先聲明,關於華文的文法論述,還在百家爭鳴的時代,我們所理解的,其實是把英文文法框進華文。

例如,「美麗的花」中,「美麗的」用來修飾名詞「花」,英文文法稱為「形容詞」;「快樂地出航」中,「快樂地」用來修飾動詞「出航」,英文文法稱為「副詞」。在華文文法,有些大師不管「美麗的、快樂地」修飾什麼詞,一律統稱形容詞,有些人更把「的、地」歸類為形容詞的「詞尾」。

站在新聞寫作統一的立場,我建議採用英文文法「形容詞、副詞」的概念,先解決「的」和「地」。
也就是說,「的」用在形容詞詞尾、「地」用在副詞詞尾。

「漂亮的女孩、愉快的經驗、痛苦的回憶」當中,「女孩、經驗、回憶」都是名詞,修飾它的是形容詞,形容詞的詞尾用「的」。

「漂亮地擊出全壘打、愉快地跑回本壘、對方投手痛苦地看著這1幕」當中,「擊出、跑、看」都是動詞,修飾它的是副詞,副詞的詞尾用「地」。

為了便於記憶,請容我再簡化這個原則如下:
「修飾名詞用『的』,修飾動詞用『地』。」
這樣,就容易區別「痛苦的回憶」和「痛苦地回憶」的不同。

「美得冒泡、醜得嚇人、熱得直流汗、狡猾得很、活得很痛苦、餓得受不了、快樂『得』不得了、打得他直掉淚、罵得他抬不起頭來」的「得」字,比較不像「詞尾」,反而像是把兩種狀態接起來的「連詞」。

由於我對文法一知半解,無法作大規模的歸納,只能用些例子,作片面及片段的解說。
「活得很痛苦」,是描述某個人活得很難受;如果寫成「活的很痛苦」,我們只能推論它是指「活著的人很痛苦」。
因為,「活的」包含了「的」字,我們只能推估它是形容詞,應該用來修飾可能被省略掉的名詞「人」。
回過頭來再看「活得很痛苦」、「活的(人)很痛苦」,應該能察覺這2種用法的差別。

同理,如果寫「美的冒泡」,我們也只能推估有個名詞被省略了,或許原句是「美麗的女人在冒泡」,而不是你原先想傳達的「美得冒泡」。

那麼,您看出「醜得嚇人」和「醜的嚇人」的不同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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綑綁、強姦、狡猾;凌亂、孤伶伶;躋身、擠進;那裡、哪裡。
 
警政新聞中寫「綑綁」被害人,不是「捆綁」。
官方文書用「強姦」,建議不寫「強奸、奸殺」。
嫌犯的「狡猾」,也不能寫成「狡滑」
命案現場的「凌亂」,不能寫成「零亂」。
「孤伶伶」,不是「孤零零」。

「躋」字讀如雞,是攀登的意思,著重在上升,用如「躋身暢銷作家之列」,和「擠進暢銷書排行榜」用法不同。
「躋身」也具正面意涵,不宜寫「躋身10大槍擊要犯」。

「歹徒逃到『那』裡。」是肯定句。
「歹徒逃到『哪』裡?」是疑問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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岐黃、歧見;針灸、膾炙人口;琅琅上口;回響、迴旋。

醫術又稱「岐黃」,是「岐佰」和「黃帝」兩位醫家鼻祖的簡稱。
「岐」字從山,是高山,也是山名,如「諸葛亮6出『岐山』」。
「歧」字從止,是大道分出小路,用如「歧見、歧視、分歧、誤入歧途」。
歧路,指岔路;形容路面不平,用的是「崎嶇」。

「針灸」的「灸」字讀如酒,「炙熱」的「炙」字讀如置,形音義都不同,很容易混淆。
「針灸」通「鍼灸」,我們用俗字「針」;「針貶」也通「鍼貶」,我們一樣用俗字「針」。

「炙」是火上烤肉。因此,「膾炙人口」的「膾」字從肉,不寫「噲」。

「琅琅上口」的「琅琅」,是轉石相擊之聲,和「朗讀、朗誦」的「朗」字不通用。

「回響」也作「迴響」,但音波直去直回,新聞統一寫「回響」,「迴」字留給「迴旋」這種有弧度的轉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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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署、連襟、連袂;聯繫、聯絡、聯貫;連任、蟬聯。
 
陸軍有「連隊」,空軍有「聯隊」,不能混稱;但是作為接合相續的意思時,「聯」和「連」兩字相通,像「聯絡」和「連絡」都有人用。
段玉裁注說文解字,稱「周人用聯、漢人用連」,新聞寫作該如何統一,很傷腦筋。
 
試以「連連看」和「聯想」2詞推敲,「連」字有明顯的接合,「聯」字則在欲求相續。
例如,「連署、連襟、連袂、骨肉相連、連線報導」,這些都和「連連看」一樣,有秩序,並且好像真的連住了;而「聯合、聯誼、聯歡、對聯」,這些都和「聯想」一樣,有點是想像中的接合,也比較不講次序。
 
因此,「連續」是接連不斷,當欲求相接時,以聯字較妥,寫成「聯繫」。
同理,寫「聯絡」比「連絡」好,寫「蟬聯」似乎也比「蟬連」較妥。
教育部國語辭典「聯絡、連絡」兼有,但有「蟬聯」無「蟬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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儘量、儘管;盡心盡力。
 
很多人會把「儘量」寫成「盡量」。
「儘量」的「儘」字讀如謹,3聲;「盡量」的「盡」字讀如近,4聲;兩者應該有些差別。

例如:
甲:「這件事請你務必儘量(儘可能)幫忙。」
乙:「我已經盡量(盡力)了」

這樣的差別太細微,很多人搞不清楚,甚至慢慢不用「儘」字。可是,像「儘管」,或是甲說的「儘量」、「儘可能」,以及「儘快完成」這類用法中「儘」字都不宜改成「盡」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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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、必需、不時之需;須要、必須、生活須知。
 
「需」字,是遇到下雨不能前進而等待。
有所等、有所求的時候用「需」字,像「需要、必需(品)、需求、不時之需」,雖然有時也會出現「須要、必須」等用法,但是「需」和「須」仍有意義上的差別。
 
「需要」這個詞,可以用在「我需要錢」、「對我而言,這是很有需要的。」,主要還是在需求。
「須要」一詞,大抵是「必須(要)」的意思,如「你須要明白」;所以,生活「須」知就是生活上「必須」遵循的規範。
 
同理,「必需」和「必須」也有別。
「必需」有如生活必需品,講的是需求,如「這是維持生活所必需」;
「必須」有如行為所應當,講的是必要、務必,如「你必須五點以前趕到辦公室」。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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