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3/2010

■基礎工程(12)失速失控又失真

我好幾次問不同單位的同事,為什麼某個路段的速限是50公里,而不是4548

我們當記者的,自然很容易理解,那是政府為了管理的方便,取個「整數」。但我真正想問的是︰我們當記者的,哪能縱容政府漫無標準地制定各種規範?

我們有能力追蹤制定速限的流程。例如,法律有沒有規定先要有車流量的統計數字?是不是必須經過一定層級的道安會報通過?人民請願或申訴的管道又是什麼?

如果我們都不去監督,可能就是1個偏執的小官僚隨手寫個「30」,每年數百萬人,甚至上千萬人次,就活該倒楣被這般不合理地對待。

2009914日,U報報導某婦人說,她開計程車的老公下車幫女兒買早餐,看車子被拖吊就一路追,最後暴斃路上,手中還抓緊女兒的早餐。

這種新聞讓人難受。當天我們見刊的北部小社會橫頭,是新竹讀者指控拖吊態度不佳。我們當記者自然理解,這類指控通常可信度極高,因為拖吊問題早已鬧得民怨沸騰。

我愛說「我們當記者的」,因為我們這些當記者的,應該可以改變一些事。
例如,我們平常如果勇於批判拖吊的種種不當,那些人或許就不再惡形惡狀,那可憐的運將也許就不會死在路上,他女兒也不會為那最後的早餐哭泣。

討論「車禍」的新聞寫作之前,我們以新聞人的榮耀互勉。

◆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114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,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.25毫克,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.05以上者」,不得駕車。

酒測既有「呼氣」測酒精濃度和「抽血」驗血液中酒精濃度兩種,新聞中應敘明。

「酒測值」中所謂的「值」,是指一個沒有單位的數字。請比較:
「某甲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.35毫克」
「某甲呼氣酒測值為0.35

人體酒精濃度過高而駕駛,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另訂罰則。
官方當然把開罰的條件稱為「標準值」,但我們新聞人永遠站在人民這邊,稱「標準值」或「限制值」都不妥,口語會變成「喝酒的標準量」或「喝酒的限制量」,建議改稱「法定容許值」,或直稱「容許值」。

以「呼氣酒測值」為例,目前規定0.55以上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,0.25以上、未達0.55處行政罰;但如果肇事,即使呼氣酒測值未達0.55,仍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
新聞寫作如:
某甲呼氣酒測值為0.55,超過法定容許值,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
我們應儘量稱「酒後駕車」,避免使用「酒醉駕車」等字眼,因為「酒後」是敘述行為,「酒醉」則是對狀態的判斷。
認定某人酒醉是相當主觀的;何況,多數醉酒的人常自認沒有醉。

警方檢測某甲吐氣含酒精濃度每公升高達0.65毫克,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「高達」2字多餘,有夾敘夾議之嫌。

1種不當的敘述:駕駛車禍傷重或死亡,警方無法讓他活過來呼氣,只能檢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,結果出爐之前,卻已看到記者報導:「駕駛身上傳來濃濃的酒味,很可能又是1起酒後肇事的案件!」更是明顯夾敘夾議。

◆「駁坎」,常被誤寫成「駁崁」。
它是用塊石或鵝卵石砌成;如果只用水泥,就稱擋土牆。

它和邊坡也不同。有些公路的部分路段有邊坡,一般植被處理,土石容易鬆動的才施作駁坎。

山區迴旋的道路,有時會有上下2個邊坡,也可能同時施作駁坎,但在一般車禍新聞中,「撞向駁坎」和「摔落邊坡」通常是相反的動作,不應混用。

為什麼應該熟知這些?
「這樣,我們才能儘量精確,描述替讀者所看到的車禍現場。」

◆我還看過,記者竟把「紐澤西護欄」寫成「紐西蘭護欄」。

紐澤西護欄,雅虎奇摩知識網提到:
它是美國紐澤西州霍博肯史蒂文斯科技學院所開發,用以區隔高速公路的車道,高90~150公分,以灌漿混凝土製成,單體重量可達1000公斤。
它的特殊在於「凸」字形的設計。這種形狀可讓車輛在衝撞護欄時,由於第1個接觸面為較有彈性的輪胎,車輛能因而彈回原車道,減少翻越到對向車道、造成更大事故的機率。

紐澤西護欄也用在高速公路之外的部分道路,和一般「直」式護欄仍然不同,處理車禍或相關新聞時要避免混淆。

◆我們還應釐清「失速」和「失控」。

光從名稱理解「失速」,它可能是指「失去速度(速率)」,或「失去對速度(速率)的控制」。這2種理解,在新聞專業上都錯了;後者更是我們把它和「失控」混為1談的主要原因。

簡單講,我們寫「車輛失控撞上護欄」,不寫「失速」。

至於「失速」,它是流體力學的名詞,和新聞有關的時候,常出現在描述飛機飛行的某種狀態。「失速」,也是空難事件的原因之1

我再次引用雅虎奇摩知識網如下:
飛機具有前進速度後,相對氣流通過機翼、產生了足夠的升力,就可飛起來了。一般而言:攻角愈大,升力愈大,但當攻角大到某一極限程度(如1520度以上),因相對氣流無法配合機翼外形平順地環繞通過,而在機翼上形成亂流,飛機升力便開始急速喪失,阻力也隨之劇增,此現象就是所謂的「失速(Stall)」,

我們也不能以為地方記者不必懂這麼多,我熟知的一些桃園同事,就跑過重大空難新聞,當時所必須向讀者交代的專業,比正確理解「失速」還要多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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