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3/2010

■基礎工程(08)死亡事件簿

每天都有和死亡相關的事件,我們不僅不能迴避,還要精進死亡新聞的寫作。我第1個建議仍是「尊重」,尊重死者、尊重他的家人。

我先談「不尊重」,因為很多記者讓死人變成僵屍,還讓這人1死再死、連死多次。

例如:
「死者昨天上午到市場,過馬路時不幸被貨車撞上,送醫傷重不治。」

「死者昨天持槍尋仇,反被對方亂棒打死。」

這就是在描述僵屍。
「死者」是「已死的人」;一個已經死的人,他如何過馬路上市場,再被車撞死1次?又如何持槍尋仇,再被打死1次?

這類稿子一定先會寫到某某人死亡,如果接著要描述他的行為,應有「生前」等字眼。我建議直接寫姓寫名,總比把死者當僵屍有禮貌。

尊重,要在字裡行間彰顯,特別要顧及死者親友的感受,千萬不能讓人覺得我們幸災樂禍。

例如:
「某某工廠大火,僅3人輕傷。」
3人?試問,幾人才夠?

「某某工廠大火,無人傷亡。」
無人傷亡?試問,有傷亡才爽嗎?

請多些悲天憫人;寫到有人死亡,記得加「不幸」兩字。
有時候,反過來加個「幸」字,也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。例如:「某某工廠大火,廠內雖有數百工人,幸僅3人輕傷。」

這時會用到「所幸」無人傷亡,我看過記者誤寫「索性」。
「索性」,是「1不做、2不休」,卻也常被誤寫成「索幸」。

另外,災難現場「怵目驚心」,而不是「觸目驚心」。
或有寫「讓人怵目驚心」的,「讓人」2字也屬多餘。
 
15口全部罹難」已經很不幸,但它曾經造成更多不幸。
因為,那1家其實有8口,記者雖敘明「15口」,「全部罹難」仍然是全稱,活著的3口當然會不滿。

稱人死亡有「逝世、過世、去世、棄世」等詞,都是離開「世間」的意思;不能寫成「去逝、過逝」。
至於「逝去」,指的是消失的事物,如「逝去的日子」,通常也不指消失的人。
1個「逝」字,如「哲人已逝」,不只說著1個人的死亡,還哀痛於典範的漸行漸遠,是比較特殊的用法。

新聞上還常用「不治」,它的前提是「送醫」。沒有送醫就沒有「治」,沒有「治」就沒有「不治」。
「到院前已經死亡」的寫法也不妥,容易引發爭議,最好改成「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」。

我也常看到,導言洋洋灑灑寫「某人用某種方式自殺」,卻漏了「獲救」或「身亡」等關鍵結果。自殺,不等於死亡。

「擊」是敲打,「殛」是誅殺。
被電到,稱「電擊」;被雷打到,不幸身亡(被誅殺)才稱「雷殛」,否則我主張仍稱「雷擊」。

如果670歲過世,我們稱他「享壽」幾歲;這就是尊重。
「享年」雖比較中性,但也要有一定的歲數才用,我主張是450歲。因為,太年輕就死亡或橫死仍稱他「享年」,家屬或許誤會是嘲諷。
太年輕或橫死了,可用「得年」。

有「壽終正寢」,就有「壽終內寢」、「壽終外寢」。
「壽終內寢」指女性之死,「壽終外寢」指客死他鄉或醫院。
如果有人車禍橫死,我們卻寫他「壽終正寢」,家屬仍會以為是嘲諷。
       
最後,乾脆把和死亡有關的都寫進來。
納骨塔、公墓等「陰宅」,施工用「破土」;像體育館、行政大樓是「陽宅」,請用「動土」。

冥紙,有的貼金、有的貼銀,更有貼金也貼銀的,只稱「金紙」並不妥。
一般而言,敬神才可用「金紙」,拜好兄弟用「銀紙」。「金銀紙」是不是用在祭祖,我也沒弄懂。如果怕搞不清楚,我建議一律稱「冥紙」。
寫「紙錢」不太精準,因為它可以是玩具鈔票,不是國人祭拜用的「冥紙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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