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3/2010

■基礎工程(04)圖說寫作

白皮肉丸店的肉羹。(記者□□□攝)
米倉國小黃秀桃。(記者□□□攝)
黃嫌將作案用的手槍丟到板橋華江橋下。(記者□□□攝)

這些是同仁們寫過的圖說,簡潔有力,但不是讀者花錢買報紙應該看到的圖說。

新聞版面上的圖說,不只是用來解讀照片,還試圖讓一些讀者不必細讀報導,僅憑照片旁邊有限的文字,就能理解新聞事件的大貌。

因此,圖說像導言,要儘量涵蓋人事時地物。由於它文字更少,寫作的難度更高。

實務上,我們舉頭版為例。很多時候,頭版的主照和新聞分屬兩個不同的事件,需要專人為這張新聞另在內頁的主照寫圖說,所有讀者都必須倚賴這段文字,才能理解這張照片背後的新聞。

另外,有些重大事件會搭配同組、多張照片,這時也需要把多個原本獨立的圖說,組合成流暢的文字,讓讀者順著動線,理解多個圖像之間的因果關係。

圖說的改寫和整併也許是內勤的事,但記者的原始圖說也不能太過簡略,文前所列的幾則,就有以下常見的缺點:

◆白皮肉丸店的肉羹。(記者□□□攝)

這是1組多張圖片其中1張的圖說,它的「媽媽」是:
「白皮肉丸店位於□□縣□□市江夏路的臨時市場內,攤位沒有店名,只寫了肉丸、肉羹等字樣。(記者□□□攝)」

請同仁切記,每張圖片有各自的檔案,在報社的資料庫內是獨立的,電腦和人腦都不容易找到它的「媽媽、爸爸、兄弟、姐妹」
,務必每個圖說都當成獨立個體,完整而翔實。

別怕不同照片重複了許多文字,請用拷貝功能。

「白皮肉丸店的肉羹」,它的圖說應該是:
「位於□□縣□□市江夏路臨時市場內的白皮肉丸店,攤前只寫了肉丸、肉羹等字樣,圖中就是它大賣的肉羹。(記者□□□攝)」

◆米倉國小黃秀桃。(記者□□□攝)

圖片中是1個男人玩陀螺,但不知是哪個縣市、哪個鄉鎮市的米倉國小?也不知這個黃秀桃是米倉國小的誰?更不知他為什麼玩陀螺?

◆黃嫌將作案用的手槍丟到板橋華江橋下。(記者□□□攝)

這是「加蚋慶」命案偵破的圖說之1,照片中是華江橋全景。但1個月後調資料照,誰知道這是哪個案子?黃嫌用手槍殺了誰?他的全名又是什麼?

這個圖說或許可以改成:
台北市萬華角頭「加蚋慶」楊慶順命案偵破,凶嫌黃福生供稱,作案後他把手槍丟到這座華江橋下。(記者□□□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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